1. 為什麼「U形線」內水域是中國的「歷史性水域」?
因為我們確實有許多歷史證據表明是中國先發現、先使用、先管理了這些小島礁及其附近海域。 其他周邊國家提供的少許歷史證據,並不能證明其早于中國在這小島礁的發現、利用及管理。 中國從未宣稱這些島嶼附近水域為中國的「內水」或「領海」。 這些水域只能被稱為「歷史性水域」,表明中國在這些水域內所享有的權利,是基於充分的歷史證據而來的。
2. 為什麼說《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UNCLOS )支持中國在南海海域有關歷史性權利和既得利益的主張?
通過認真閱讀《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有關直線基線、專屬經濟區、群島水域和爭端解決機制的相關條款,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公約》明文規定:鄰國的歷史性權利與既得利益,應該受到沿海國家的尊重(共約第 15 條、 46 、 51 、 59 和 298 條等條文)。 中方主權主張曾經長期得到周邊國家及美國的承認。
3. 為什麼中國拒絕南海問題國際仲裁?
因為當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制定者非常清楚,海域劃界,主權糾紛,軍事衝突和歷史性權利這樣的問題,不可能通過第三方强制裁判的程序得到解決。 《公約》的制定者同時也希望能夠避免一些沒有意義的政治遊戲,如一些菲律賓政客如今的所作所為。 除了中國早在2006年就已經聲明排除之外,包括法國、泰國、韓國、俄羅斯等許多其他締約國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的規定,同樣做過排除適用第三方强制裁判程序的書面聲明。
4. 為什麼美國和日本在中菲爭端中都願意助菲律賓一臂之力?
考慮到現實情況與國際法的規定,美日深知,他們自己無法就南海問題對抗中國。 且美日兩國希望在與中國抗衡的過程中,能獲得相對「廉價」的勝利。 美日不是南海社區的成員。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3條的規定,類似南海這樣的「半閉海」 的沿海國家,有權利和義務就生物資源、海洋環境和海洋科學研究等問題,相互協調合作。 因此,非南海沿海國家基本都被排除在這一社區的合作框架之外。
5. 什麼是島嶼?
島嶼是四面環水並在高潮時高於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 除第三款另有規定外,島嶼的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區和大陸礁層應按照海洋法公約適用於其他陸地領土的規定加以確定。 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島嶼,被稱為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礁層。
6. 中國在南海的島礁填海工程是建人工島嗎? 有領海權嗎?
由於島嶼的定義很清楚,而且很傳統,因此,已經是突出水面的(廣義)島嶼(包括 rocks ),不可能成為 「人工島」 。 在已經露出于水面之上的陸地(島礁) 上的改善工程是「land claim」 填海造地。 美方批評中國的似乎也都只是說是reclamation。 在南沙,「暗沙」、「暗礁」(如曾母暗沙)上面才 “ 有可能 」 蓋成人工島。永暑礁、美濟礁應該都不會是人工島建設,而是填海造地工程,因此擁有領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