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新社中國新聞網消息:
“一月14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北京(出席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時)談及全國各級法院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必須掌握的幾項內容:要堅決抵制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 」等錯誤思潮影響,旗幟鮮明,敢於亮劍,堅決同否定中國共產黨領導、詆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錯誤言行作鬥爭,決不能落入西方錯誤思想和司法獨立的「陷阱」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道路。 ”
我一直期望中國走上法治真正以民為本的正道。 周強這番話,看來離此目標尙有很長的距離。 雖然他過去做了不少為爭取司法權的努力。 把政府和共產黨的權力關進籠子,要求政府根據自己國家頒佈的憲法來施政,這是習主席上臺時荘嚴公開宣告大家的。 中國完全可以實行自己的社會主義民主法治,也可不要西方國家通行的三權分立,諸如針對反腐加監察權。 但是司法的獨立審判,不僅不允許行政權或立法權者干預,連司法官的上級亦不容干預,何錯之有? 這跟西方和東方扯得上什麼關係?
共產黨要強化一元化領導,強調核心的重要性在九龍治水之後來個澈㡳的更新,有其必要和時效。 但是就是核心掌權,其執政的方式也要放在籠子裡,否則上㮪不正,下樑必歪。
西方有人認為三權分立的政治基礎,尚有第四權。 那是新聞和輿論的自由。 西方大多媒體受制于資本家,為他們效命是實。 但是互聯網的興起,社交大眾化媒體興起如雨後春筍,已使主流媒體失去了唯我獨尊的話語權。
適度的言論自由在任何社會都有其必要性。 它們是健康的,有建設性的。 對之施行壓制是不得人心的,也會損害執政者的合法性。
中共正處於一個三义路口上,向那邊走是正道? 做到得人心者得天下!
後記:周強的講話立即受到舉國朝野的關注。 北大、清華法學院教授們紛紛表示疑議和駁斥。 我高興地看到就在周談話的第三天,中國最高法院連發5篇長文于最高人民法院官微2017-01-16。
我仔細閱讀這五篇宣示性的政策權威性的論文。 首先感到的是當政者比過去更加重視民間的反應了。 我不想在此討論最高法院長如何按党國最高領導的旨意管好各級法院幹部的問題。 也不想討論中國司法幹部如何就西方野心家的不懷好意的意欲顛覆中國而勇敢亮劍的壯舉。 僅僅想從這些講話及文件中找到什麼是現行的法律和政策,以及它們能否為人民帶來公平正義和權益的保障。
比較能讓大家放心的是:明白宣佈“我國早在1982年制定的現行憲法第126條就明文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行使宙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干涉。 」十八屆四中全會後…. 正在一步步實現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
關於“憲政民主”的爭議,第一篇論文提及“在當今中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大背景下….”中國憲法的地位不容置疑。
如果能做到這樣的司法宙判獨立,就能看到透明的公平正義和合法權益得到保護的希望。 有沒有西方的「司法獨立」、「三權分立」、「憲政民主」,對老百姓來說,都不是他們最關心的問題。
“一月14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北京(出席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時)談及全國各級法院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必須掌握的幾項內容:要堅決抵制西方「憲政民主」、「三權分立」、「司法獨立 」等錯誤思潮影響,旗幟鮮明,敢於亮劍,堅決同否定中國共產黨領導、詆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和司法制度的錯誤言行作鬥爭,決不能落入西方錯誤思想和司法獨立的「陷阱」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道路。 ”
我一直期望中國走上法治真正以民為本的正道。 周強這番話,看來離此目標尙有很長的距離。 雖然他過去做了不少為爭取司法權的努力。 把政府和共產黨的權力關進籠子,要求政府根據自己國家頒佈的憲法來施政,這是習主席上臺時荘嚴公開宣告大家的。 中國完全可以實行自己的社會主義民主法治,也可不要西方國家通行的三權分立,諸如針對反腐加監察權。 但是司法的獨立審判,不僅不允許行政權或立法權者干預,連司法官的上級亦不容干預,何錯之有? 這跟西方和東方扯得上什麼關係?
共產黨要強化一元化領導,強調核心的重要性在九龍治水之後來個澈㡳的更新,有其必要和時效。 但是就是核心掌權,其執政的方式也要放在籠子裡,否則上㮪不正,下樑必歪。
西方有人認為三權分立的政治基礎,尚有第四權。 那是新聞和輿論的自由。 西方大多媒體受制于資本家,為他們效命是實。 但是互聯網的興起,社交大眾化媒體興起如雨後春筍,已使主流媒體失去了唯我獨尊的話語權。
適度的言論自由在任何社會都有其必要性。 它們是健康的,有建設性的。 對之施行壓制是不得人心的,也會損害執政者的合法性。
中共正處於一個三义路口上,向那邊走是正道? 做到得人心者得天下!
後記:周強的講話立即受到舉國朝野的關注。 北大、清華法學院教授們紛紛表示疑議和駁斥。 我高興地看到就在周談話的第三天,中國最高法院連發5篇長文于最高人民法院官微2017-01-16。
我仔細閱讀這五篇宣示性的政策權威性的論文。 首先感到的是當政者比過去更加重視民間的反應了。 我不想在此討論最高法院長如何按党國最高領導的旨意管好各級法院幹部的問題。 也不想討論中國司法幹部如何就西方野心家的不懷好意的意欲顛覆中國而勇敢亮劍的壯舉。 僅僅想從這些講話及文件中找到什麼是現行的法律和政策,以及它們能否為人民帶來公平正義和權益的保障。
比較能讓大家放心的是:明白宣佈“我國早在1982年制定的現行憲法第126條就明文規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行使宙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干涉。 」十八屆四中全會後…. 正在一步步實現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
關於“憲政民主”的爭議,第一篇論文提及“在當今中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大背景下….”中國憲法的地位不容置疑。
如果能做到這樣的司法宙判獨立,就能看到透明的公平正義和合法權益得到保護的希望。 有沒有西方的「司法獨立」、「三權分立」、「憲政民主」,對老百姓來說,都不是他們最關心的問題。